
近日,我省出台《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食品药品企业纳入信用等级管理,划分示范守信、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信用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据了解,今后食品、药品、医疗器 ...
近日,我省出台《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食品药品企业纳入信用等级管理,划分示范守信、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信用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据了解,今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信息,均要在全省统一的大平台系统中进行管理;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级录入及管理。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将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应用,开展联合惩戒和信用结果的公开。
按照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将明确以“生产经营者是否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违法、是否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等内容”为主要依据,确定信用等级。
对于严重失信等级的生产经营者,对其实施行业退出,向社会公布其信用等级及违法违规情况,提请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对示范守信等级的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推荐其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重点项目申报、竞标、贷款融资、享受政府补贴及评优评奖等奖励。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