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包括哪些领域吗?如何维护社会信用?昨天下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召开,就贯彻《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江苏省行政管 ...
你知道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包括哪些领域吗?如何维护社会信用?昨天下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召开,就贯彻《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江苏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作详细解读。
哪些属于失信行为
省里出台的三个办法,明确了对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不同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也规范了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应用信用管理机制。三个办法的出台,不仅是我省信用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创新,也是信用管理制度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
哪些属于失信行为?对于社会法人来说,失信行为分为商务领域失信和政务领域失信。其中,商务领域失信行为包括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以逃避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合同义务的行为;骗取贷款、出口退税以及非法集资、担保的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等共8项。
对自然人而言,失信行为分为自然人商务服务领域失信行为、社会服务领域失信行为、社会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和重点职业人群失信行为。包括信贷活动、担保活动中的失信行为,拖欠公用事业缴费的行为,不依法纳税行为,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家庭暴力以及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行为等。
惩戒办法依据不同行为而定
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失信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惩戒办法依据不同的失信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解读报告里称,对于一般失信,不予记录;较重失信,使用期限3年;严重失信,自然人使用期限5年,社会法人使用期限7年。
此外,对一般失信,主要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等办法;对较重失信,主要采取加强抽查、减少政策优惠、降低信用分值等惩戒办法;对严重失信,更多地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强制性措施。
我市正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正在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市级服务平台建设,并制定失信严重程度分类规范,推动市级示范试点。我市还深入实施“千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完成企业信用管理贯标150家,认定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15家,申报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家。
为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我市正着手制订《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今后全市信用体系管理将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