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2014至2015学年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确定为8月1日至9月10日。 据了解,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县市区、各高校按照要求,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 ...
今天上午,记者从烟台市教育局获悉,2014至2015学年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确定为8月1日至9月10日。
据了解,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县市区、各高校按照要求,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各县市区可通过烟台市学生资助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省内高校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本县市区户籍学生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核确定是否纳入贷款范围。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学生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贷款合同生成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各地、各高校和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此外,今年实行电子回执单确认。具体流程为: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