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人民银行征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征信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前来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征信服务窗口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人数与日俱增。2013年全年,人民银行苏州 ...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人民银行征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征信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前来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征信服务窗口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人数与日俱增。2013年全年,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征信服务窗口受理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达13万人次,单日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约900人次。
为提升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效率,拓宽市民的查询渠道,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充分考虑市民需求和查询网点的软、硬件条件等因素,最终通过实地走访、综合评估等方式选定了人流量大、管理规范的4个代理网点开展首批试点工作。
据了解首批开设的4个商业银行代理个人信用报告公众查询服务点分别是:
(一)姑苏区:中国银行金阊支行(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76号)
(二)高新区: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76号)
(三)工业园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18号)
(四)吴中区:上海银行吴中支行(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75号)
商业银行代理个人信用报告公众查询服务点只向社会公众提供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暂不承担异议处理职责。如信用报告中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到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一楼征信服务窗口(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59号)办理异议申请手续。
申请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应提交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消磁,应同时提供户口本或护照、驾驶执照作辅助鉴别资料。
代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收取查询服务费。收费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31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本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4]135号)执行。个人每年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25元。此次收费是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唯一收费,除此之外,不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全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