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山东省日照市环保局联手市银行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

来源:网络 2014-06-25 17:29:57

从环境保护部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鼓励和保护环境守法行为,约束和惩戒环境失信现象,近日,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 ...

    从环境保护部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鼓励和保护环境守法行为,约束和惩戒环境失信现象,近日,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切实提高对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对于打击环境失信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各级环保机构要严格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市环保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每季度首月10日前,要向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验收、清洁生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环境诚信信息和未批先建、违法排污、生态破坏以及挂牌督办等环境不良信息;每年3月15日前,要向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提供环境诚信企业名单。各区县环保局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定期向本级人民银行提供相关信息。

    三是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标准。市、县人民银行要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机制,积极有效地使用环境信息,对环境诚信的企业或个人,要优先授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环境信息不良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信贷审批条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采取信贷限制性措施;对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并逐步退出存量授信。

    四是市县(区)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各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研究信息共享中的重点工作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各区县环保局和同级人民银行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工作落实到位。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