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环境保护部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鼓励和保护环境守法行为,约束和惩戒环境失信现象,近日,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 ...
从环境保护部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鼓励和保护环境守法行为,约束和惩戒环境失信现象,近日,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切实提高对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建立完善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对于打击环境失信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各级环保机构要严格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市环保局要切实履行职责,每季度首月10日前,要向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验收、清洁生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环境诚信信息和未批先建、违法排污、生态破坏以及挂牌督办等环境不良信息;每年3月15日前,要向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提供环境诚信企业名单。各区县环保局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定期向本级人民银行提供相关信息。
三是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标准。市、县人民银行要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机制,积极有效地使用环境信息,对环境诚信的企业或个人,要优先授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环境信息不良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信贷审批条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采取信贷限制性措施;对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并逐步退出存量授信。
四是市县(区)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各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研究信息共享中的重点工作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各区县环保局和同级人民银行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工作落实到位。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