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2010年以来,对全县114万市民进行信用评级,根据分数被划为A、B、C、D四级信用等级,围堵闹访扣分、招商引资加分的评价标准,被质疑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当成了行政管理的主观性工具,睢宁信用体系是 ...
江苏省睢宁县2010年以来,对全县114万市民进行信用评级,根据分数被划为A、B、C、D四级信用等级,围堵闹访扣分、招商引资加分的评价标准,被质疑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当成了行政管理的主观性工具,睢宁信用体系是道德绑架还是诚信创新?(6月22日中广网)
客观而言,在信用稀缺、大力建设诚信社会的当下,这样为居民信用平等“定级”并施以一定的奖惩措施,无疑会促进当地社会各界诚信意识的有益尝试。
但事实上,这样的政策从一开始推出就引发争议。除了目前全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这样的信用“定级”建设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的疑虑外,更重要的是其有关具体措施是带有很强政府“私利”性质的。
据介绍,睢宁这套大众信用级别划分“三六九等”,打分评级系统涵盖了个人生活的各方面。比如“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企业、工地、缠访、闹访”扣50分,“利用网络、短信诬告他人”扣100分等方面。在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信用普遍不令人放心的当下,由地方政府来对这些所谓的百姓不诚信项目进行认定并加减分,作为当事一方,政府独自说了算,无私都有弊,确实给人一种强烈的暗示:上访、告状、网上举报在睢宁都有很大“风险”。也就是说,这些类似加减分条款规定,是在强化政府自己说了算,且在没有透明公正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实施、认定、把关的情况下,无疑让原本强势的政府更加强势。
这在事实上便利了政府管制,却不利群众更自由民主行使个人权力,尤其是在法制还不很健全、人治痕迹不乏例证的当前。反过来讲,这极有可能成了一种地方政府可能借此随意管制百姓合法行动的手段。或者说,若要群众放心政府在这些项目的认定和加减分上客观公正,谁来保障政府的这种信用,谁来为(睢宁)政府的信用打分“定级”?
由此可见,人们争议睢宁为群众信用打分“定级”,反对的不是信用打分“定级”这一制度本身和制定实施这一制度的初衷,而是信用打分定级中的一些具体配套措施,如加减分规定中过分的政府意愿、和政府插手信用打分定级中太过浓厚的政府管制色彩。
因此,在睢宁信用定级问题上,短期看要尽量删减政府既当当事人又当裁判的有关“私利”条款规定;而从长远看,则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实现信用评价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承担,形成比较完善立体多层次市场化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