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旅馆业实名登记工作,福建省公安厅近日决定建立旅馆业“黑名单”制度,将存在未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住宿信息情形的旅馆纳入“黑名单”,实行为期1年的重点监管。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旅馆 ...
为进一步推动旅馆业实名登记工作,福建省公安厅近日决定建立旅馆业“黑名单”制度,将存在未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传旅客住宿信息情形的旅馆纳入“黑名单”,实行为期1年的重点监管。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旅馆,福建省公安厅将不定期组织暗访检查,并将暗访情况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各地公安机关每季度至少专门对“黑名单”旅馆暗访检查一次,各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专门对“黑名单”旅馆暗访检查一次。辖区派出所对“黑名单”旅馆的业主、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组织签订治安安全责任状和规范经营承诺书,每月至少进行明察、暗访各一次。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辖区派出所责任民警为第一责任人,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为共同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黑名单”旅馆进行督促整改。对旅馆业实名登记不落实问题严重或“黑名单”旅馆被省公安厅再次暗访发现问题的,将连同责任民警一并全省通报;没有明确责任民警的,将通报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经责令整改3次以上仍未彻底改正问题的,福建省公安厅纪委将依照相关规定,督促所在设区市公安局对辖区治安大队、派出所相关民警作出行政处分、告诫。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