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是在广东工作多年的四川人,他在“天府之国”成都的黄金地段九眼桥有一套老屋。??近日,老郑向新浪乐居爆料,在至今手握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情况下,这栋老屋却在四年前就被一家当地开发商拆除了,自己没有收 ...
老郑是在广东工作多年的四川人,他在“天府之国”成都的黄金地段九眼桥有一套老屋。
??近日,老郑向新浪乐居爆料,在至今手握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情况下,这栋老屋却在四年前就被一家当地开发商拆除了,自己没有收到任何拆迁补偿。当地区政府也以公函确认地块内“已拆迁、补赔偿完毕”,并通过看似合规的法定程序进行了土地出让,走完了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程序。现在,“新业主”的商业建筑基本完工了,两年前向老郑允诺的拆迁补偿却仍未兑现。
??“不拆迁”模板变身“危房改造”
??2010年1月之前,老郑在成都市武侯区锦江南岸有一栋平房老屋。老屋位于九眼桥旁的太平巷,这里曾是马可波罗赞叹过的繁荣码头,现在则是成都有名的沿江酒吧街区。
??为了重现历史上的繁荣胜景,早在2004年,武侯区政府就计划将太平巷所在的致民东路片区,打造成一处“真实记录老成都码头文化风情”的休闲商业街,并为此制定了成都第一个“政府行政权力首次退出城市拆迁”的改造方案。
??按照当时的方案,政府将不再统一拆迁,原住居民用不着搬走,这里的200多住户,可以把自己的旧房改造成川味浓郁的商业店铺并自行经营或出租,而开发商可和住户直接协商采取购买或租赁形式作商业开发。太平巷及其他古街巷带有“成都味”的改造计划,还曾被李承鹏在博文中称为政府“执政能力提高”的表现。
??于是,与其他住户一样,老郑也将老屋租给了朋友开麻将馆。
??然而,在2010年,老屋所在的太平巷片区被纳入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2年年初,又被武侯区政府列为“准备尽快组织实施、抓紧前期准备”的危旧房改造10个地块之一。
??这一次,“政府行政权力退出城市拆迁”的改造方案不再被提及,住户自主改造的模式也被抛弃,拆迁后的地块将新建一个“仿古特色街区”。
??在2012年2月9日的《成都日报》上,诚信集团董事长胡建勇表示:“我们要再建一个‘锦里’,用完善的配套,仿古式人性化建筑形象为区域群众提供一个更高品质,更加舒适安逸,更加方便快捷的生活环境。”他所主导的诚信集团,已被明确认定“负责太平巷棚户区改造项目”。
??事实上,4天后的2月13日,太平巷棚户区所在的“武侯区太平巷11-37号、致民东路35号、太平下街99-135号”地块,才正式通过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让,并由诚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得。土地还未出让,但建设主体,甚至规划形式都已确认。在房地产行业中,或许在土地出让前先行确认拆迁和规划主体,仍不算出格。但类似“本末倒置”的情况,在太平巷旧改中还将再次出现。
??先拆迁再“办证” 补偿款一分未予
??据老郑表示,诚信集团董事长胡建勇还是四川省政协常委、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监督员,拥有诸多头衔。然而,他的诚信集团,在太平巷改造工程中,却被质疑拖欠部分拆迁户补偿金长达两年,还被质疑“先拆迁再领许可证”。
??事实上,当地媒体报道太平巷改造新闻是在2012年,而老郑和邻居们的房子,早在2010年1月就已被拆除了。“当时还发生了强拆,我的一位邻居还被打伤,对方还赔了医药费”,老郑回忆,“而且他们当时根本没有拆迁许可证,半年后才‘补办’了一份”。
拆迁户老吴的房屋产权证
??房子拆掉了,人不在成都的老郑无力阻止,开发商诚信集团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直到2011年,诚信集团的工作人员飞到广东,直接找老郑商谈“拆迁补偿”事宜。“当时说得好好的,让我把账号给他们,一个星期就打款,我看在老乡的情面上还请他们吃了饭”,老郑说。两年多过去了,当时说好的“拆迁补偿”款还没到老郑账上。
??老郑的邻居老吴也没拿到补偿款,他的遭遇与老郑如出一辙。“各级政府部门我一共找了四十多次,区里和市里的房管局、信访办、纪委都去了,市长公开电话也打过,甚至还将材料递送都中央巡视小组,都没有音讯”,老吴说。
??老郑感慨到:“拆迁补偿的问题还没解决,房子已经拆了,没有拆迁许可证就动手拆迁,事后再补办一份,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乐居编辑拨通了诚信集团网站上的联系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声称“自己只是人事,办公室人都不在”,让乐居编辑“换时间再打”,并拒绝提供其他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至2014年今日分文未予赔付,区政府2011年却发公函称“补赔偿完毕”
??2011年10月9日,即太平巷改造土地挂牌出让之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曾向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了《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武侯区太平巷11-37号、致民东路35号、太平下街99-135号商业地块的函》。在这份政府公文中,明确提到“本宗地红线范围内已拆迁、补赔偿完毕,现已具备挂牌出让条件”。
武侯区政府公文中,明确提到“本宗地红线范围内已拆迁、补赔偿完毕,现已具备挂牌出让条件”
??看到这句话,老郑纳闷了:拆迁是被诚信集团完毕了,可我们的补偿在哪里呢?房产证、土地证还在我们手里没有注销,按理说这块地还没征收完整,区政府又是怎么认定“现已具备挂牌出让条件”的?
??今年初,老郑在与武侯区政府交涉时,一位房管局副局长对他说:“我们进行了现场核实,按照我们看到的情况,红线内所有建筑已经‘灭失’,具备上市条件”,并表示对老郑等居民土地、房产证未注销的事实“不知情”。
??听到这样的表态,老郑很激动:“他们(房管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看到房子不在了就认定‘具备挂牌出让条件’,这是推卸责任还是另有隐情?”
??所谓房产“灭失”,是指“房产实际全损”。有房地产律师认为,财产一旦受到损害必然其损失部分就相应的灭失,但其对应的权利不应“灭失”,房屋灭失后,只要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就依然有效。武侯区房管局在公函中提到“补赔偿完毕”,老郑认为,只是听取了项目开发商一方的意见。
??“房子已经被所谓的诚信集团暴力拆了,但政府部门加盖国徽的公文里说法却与事实不符,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释却杳无音信”,老郑对此充满疑惑。
??成都武侯区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复乐居编辑称,太平巷改造情况“比较复杂”,希望“面谈”。乐居编辑提出分别致电拆迁关联各方,并希望该名工作人员提供联系方式,但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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