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试图将户籍资料、个人信用、税收信息等关键信息整合到统一的个人身份证代码之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工作部署,公安部正在牵头制定公民身份证统一代码制的实施方案,如无意外,将在2014年6月前后提交国务 ...
中国正在试图将户籍资料、个人信用、税收信息等关键信息整合到统一的个人身份证代码之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工作部署,公安部正在牵头制定公民身份证统一代码制的实施方案,如无意外,将在2014年6月前后提交国务院。在国务院批准通过之后,公民身份证统一代码制有望从2015年开始在中国内地统一开始实施。
与此同时,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也在紧张筹划当中。
这项制度建立之后,将实现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与企业、社会组织相关的税务、法律判决、负债等方面的信息。社会组织的信用劣迹,将无法藏身。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已经牵头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
在上述三项工作完成之后,中国将全面实现社会组织信用和个人财产信息、信用记录的信息化,并实现简易的“一码查询”。司法机关、纪检部门以及权利人及其利益相关人,都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个人、组织信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社会信用违约的成本将大幅提高,而这则是本届中央政府要实现的最主要工作之一。
6月底前提出方案
2013年1月21日,我国首部信用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提出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根据《条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后,我国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
但是如何建立公民社会信用体系,《条例》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中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具体方案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有专家认为,此项制度是营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顶层设计”,有望形成一个覆盖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是法学界最早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学者,早在2003年,他就提议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据他介绍,社会诚信体系主要包括公民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社会信用体系。
10年前,我国开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自2004年起,由央行牵头搭建“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的数据,2011年7月底,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为7.9亿自然人和1790多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
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多次对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2013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上述规定,为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公民信用代码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