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死了!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市民张女士向银行申请贷款,却被告知因为她的信用卡恶意透支,存在不良记录,银行不批。张女士很纳闷,自己从未透支过信用卡,哪来的“逾期未还款”? 事后,张女士得知,朋友卜 ...
郁闷死了!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市民张女士向银行申请贷款,却被告知因为她的信用卡恶意透支,存在不良记录,银行不批。张女士很纳闷,自己从未透支过信用卡,哪来的“逾期未还款”?
事后,张女士得知,朋友卜某以她的名义,在某银行网点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未还,导致她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张女士多次找到银行协调此事,均无果。今年1月,张女士将该银行网点告到法院。
樊城区法院很快查清事情的原委。原来,2010年8月,张女士找到卜某,让其帮忙向银行贷款。随后,她把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交给了卜某。卜某拿着材料来到该银行网点,以张某的名义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填写了申请表,申请人为张女士,联系人为卜某。
2010年8月28日发卡时,卜某以张女士的名义签字。银行经办人王某在推荐人处注明:本人亲访,客户亲签。随后,王某将持卡人为张女士的信用卡交给了卜某。卜某取得该信用卡后,透支数十万元未还,导致银行征信系统中张女士有“逾期未还款”记录,被人行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
近日,樊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该银行网点未认真审核开办信用卡资料及办卡人身份,导致张女士有不良记录,影响银行对其作出公正的评价,致其名誉受损,遂判决,该行删除张女士在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