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央行:将有条件放行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

来源:网络 2014-03-22 21:59:51

  央行昨日(19日)下午已召集腾讯、阿里等互联网金融巨头公司开会。参会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就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央行定调:相关企业做好了风险识别和排查机制,并向央行报备,央行会再“开闸放行 ...

  央行昨日(19日)下午已召集腾讯、阿里等互联网金融巨头公司开会。参会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就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央行定调:相关企业做好了风险识别和排查机制,并向央行报备,央行会再“开闸放行”。

  央行表态包括:目前媒体对央行暂停支付宝等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以及流传业界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存在误读或过度解读。央行是坚定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而且暂停金融创新相关业务是为要保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参会人士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微信:DZH_news),央行在座谈会上与企业界“开诚布公”称,对于互联网金融,行政的力量不会随意干预,该由市场解决的会交给市场。只是在相关企业推出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业务前,未做到央行要求的“报备”程序,央行对该业务风险“心中没底”,再加上有消费者投诉等,所以央行才临时叫停。而且第三方支付牌照由央行发放,根据“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为防止风险扩散、保护消费者权益,央行决定临时叫停。

  央行另表示,待相关企业做好了风险识别和排查机制,并向央行报备,央行会再“开闸放行”。

  同时,对于业界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央行表示,该办法只是征求意见稿,最后颁布实施可能还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而且在这期间央行会广泛征求意见,修改讨论和完善,最终颁布的文件可能会与现在的征求意见稿有很大差距。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此外,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