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共同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召开“构建诚 ...
2014年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共同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召开“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1月17日新华网)
孔子曾曰:“人而不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说,人如果不讲信誉那怎么可以呢?说明孔子对“信”的重视。在《论语》中,“信”有两层含义:一是受人信任,二是对人有信用。所以,人生活在群体中,与人相处,诚信十分重要。
然而,现如今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甲醛兑酒事件等等失信行为却屡屡深深刺痛民众的心。在高速发展的21世纪,这些不和谐的声音在迫切在告诉我们,此时,本是无价的诚信竟然成为了“一文不值”的“笑话”。所以,现代社会折射诚信缺失,唤回诚信是必然,改变这一“失信”现状更是尤为必要,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的现实要求。
现如今,在中央文明办的积极协调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中央八个部门和企业近期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所以,在笔者看来《备忘录》的签署不仅是各部门共同协作,推进诚信建设的又一次成功尝试。并且它的实施,也必将极大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使其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并教育和引导其他被执行人守诚信,推动“守信光荣、失信可耻”风尚的形成。
正所谓:“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笔者深信,如此“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大范围活动必将掀起新一轮“务实诚信”之新风。同时,我们的政府部门更加应该在这场反“失信”的“战役”中以身作则,带头诚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从根本上树立政府在群众心中的诚信形象,赢得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从而带动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全面构建起真正的和谐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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