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2日讯,随着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也在这一年得到较快成长。业内预计目前国内从事P2P业务的公司已近千家。但伴随着高速发展,P2P行业存在的包括“信息不对称” ...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2日讯,随着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也在这一年得到较快成长。业内预计目前国内从事P2P业务的公司已近千家。但伴随着高速发展,P2P行业存在的包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带来的行业信用风险也日益暴露,第三方征信机构将迎来机遇。
“借款人、出借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是产生信用风险的温床。”信而富CEO王征宇对本社如是说。
**业内呼吁平台全数据共享**
行业门槛低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P2P风险在2013年4季度较为集中暴露,出现一波“倒闭潮”。 网贷之家CEO徐红伟对本社表示,“倒闭潮”占到所有网贷企业的10%,涉及资金约为10亿元,占总资金4%。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企业联盟于12月18日发布《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规定网络借贷服务机构须将公司包括平台交易额、累计用户数、平均单笔借款金额、出借人收益情况基本业务数据及平台上交易的风险指标等方面的信息上报至联盟。
此外,7月,央行征信中心旗下上海资信推出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信息系统,用于收集P2P网贷业务中产生的贷款和偿还等信用交易信息,并向P2P机构提供查询服务。
虽然多位P2P高管认为上述规定及服务将促进行业信息共享与流动,但行业标准毕竟无法取代监管法规,且受到信息共享时安全性较难保证等影响,在执行中或将受到一定阻碍,规定能否有效落实、征信机构能否成功运作依然存疑。
王征宇表示,部分机构并不愿意共享数据,虽然有“黑名单”共享,但远远不够。“必须是包括正面负面信息在内的全体信息的共享,这样的共享机制在银行的信贷间已通过国家的征信管理局及征信中心来解决”,他说,“P2P想要如此,恐怕必须通过征信机构间的数据共享来实现。”
**建立征信系统已迫在眉睫**
王征宇对本社称,美国、英国金融服务征信报告体系完善,但此方面在国内则显不足。他认为,由于没有获得银行信贷服务资质,央行征信体系暂未覆盖至P2P领域。P2P产生的用户及企业逾期信息也未进入征信体系,致使借款人失信成本低。
而央行也已觉察到P2P行业存在的“信用风险”问题。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近日在出席活动中表示,P2P的业务模式面临最大风险则是信用风险。
目前P2P贷款运作流程中,投资者在选择符合投资意向的项目及平台后,需向P2P平台递交申请及资料,待平台审核信用、发布需求。各P2P企业多拥有自有风控模型及数据库,但由于各平台间无法完成信息共享,致使平台无法对投资者身份信息、资产证明及征信报告等造假行为难以甄别。
“目前P2P中介平台的基本作用并非防止风险,而是评估及控制风险”,王征宇认为,大数据环境下,新的技术手段提高了造假门槛,P2P机构间的数据共享,是进入全国征信体系的第一步,“通过征信数据共享、建立征信平台,这是唯一解决的办法”。
**第三方征信将迎来机遇**
中国的征信系统目前并不完善,加之央行征信系统并未对P2P开放,业内预计未来将出现一批为P2P行业提供征信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谁来做评级和征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将征信这件事做好”,徐红伟表示,征信机构以前采取中央数据库方法,建立数据库将介入平台数据统一整理存储后发给平台,但这加大了平台运作难度,容易出现数据泄漏及参与机构配合等问题。他透露,网贷之家未来将通过P2P的方法进行分析,用P2P技术把各方面数据串联起来,这属于行业基础建设且必须去做。
王征宇强调,征信机构要求汇总数据、发布行业报告、行业评级,但其不应当对网贷机构进行排名。这些征信机构并不局限在某些大型征信机构,而是比拼服务和公信力的机构。
雪山贷运营总监庄德海亦对本社称,目前已有的提供征信及行业评级的第三方机构多由电子商务公司进行操作,运作中很可能被利用而发布一些对其他P2P企业进行攻击及发布风险信息等。此外,这类机构无法保证其从P2P平台获得的数据真实有效。
拍拍贷CEO张俊则认为,如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企业联盟等,意在加强行业自律的组织不断出现。但第三方机构多扮演行业评估和用户引导的角色,对于行业的规范和监管而言,民间组织依然做不到,作为金融领域的一部分,互联网金融需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