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对外征求意见,与现行管理条例相比,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逃票三次及以上的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地铁逃票记录的 ...
12月2日,《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对外征求意见,与现行管理条例相比,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逃票三次及以上的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地铁逃票记录的人,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或找工作时都会受影响。
消息传出后,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作:区区几元钱的地铁费,犯得着这么上纲上线、兴师动众?有人则认为逃票和申请房贷是两码事,桥归桥、路归路,这样的做法是一种“株连”,是在用影响申请房贷等“绑架”逃票者。但在笔者看来,这绝非小事。
一来,对于个人而言,逃票一两次看似没有多少钱,但对地铁部门来说却是个大数字。据初步统计,南京地铁去年因逃票损失800万元左右。如果不对地铁逃票行为加以阻止,随着明年地铁10号线、宁天城际、机场线等地铁线路的投入运行,逃票给地铁带来的损失会越来越大。不仅影响地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影响了其他乘车人的合法利益。
二来,将逃票与个人信用联系在一起,南京并非首创,国际上早有先例。比如,德国将逃票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一位中国留学生在德国留学,毕业后找工作遭遇了一次又一次失败。最后才被告知是因为他有3次乘公车逃票被处罚的信用记录,在德国甚至整个欧盟他都可能找不到雇佣他的公司。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逃票者眼里,逃票是一件小事,但这样的行为却折射出逃票者不尊重规则、不守信用的品格。很难想象,为了区区几元车票钱都能一再违反规则、不守诚信的人,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或工作时,会按规矩办事,会在各种诱惑面前不违反原则。因此,将逃票纳入个人信用,绝不是小题大作,也不是什么“株连”。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南京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信用,实际上在传递一个积极信号,那就是每个人都要尊重规则、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个人信用,否则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此,社会上的违规、失信行为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