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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来源:网络 2013-11-04 18:08:0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的成就,与此同时,人们对利益的过分追逐和西方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为内容的思潮严重冲击着我国长期坚守的“忠信礼义孝”传统观念。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的成就,与此同时,人们对利益的过分追逐和西方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为内容的思潮严重冲击着我国长期坚守的“忠信礼义孝”传统观念。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诚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诚信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诚信严重缺失,诚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对诚信的呼唤,已经成为社会舆论和社会思潮的强音。正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诚信缺损现象,并形成全面深入建设诚信体系的共识,是我们迫切需要正视并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发动不够,诚信价值观淡薄。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建设完善市场经济诚信体系花了100多年的时间,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它们十分重视诚信观念的教育、培育,它们基本上从小学至大学都开设了《诚信学》这门课程,并注重诚信的宣传的营造,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比较晚,至今还未在学校开设相应的课程,在人民心中功利心的驱动力超出了诚信的力量,此外,,在宣传培育方面广度深度不够,诚信氛围不浓。

(二)、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滞后,不能完全满足诚信体系建立的需要。尽管我国立法了一些诚信方面的法律,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下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但如《信用法》、《信息征集运行法》等诚信的根本法尚未立法,影响了诚信体系的建立完善。另一方面,我国尚未真正建立诚信体系的制度机制,如诚信体系的制度安排、诚信体系的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在诚信建设方面的职责及考核等,还未真正作为重要议题予以落实。

(三)、信息市场尚未建立,未形成统一的征信体系,各体系未发挥评价导向功能。1、信用及信托关系不发达,资金往来过程中,现金支付仍然是主要形式,这使得生产经营活动承担了额外的流通费用,据不完全统计,现金支付在经济往来中在我国占到了80%,而另外20%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支付,主要是建立在亲情、熟人、朋友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支付,而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仅占到20%,信托关系也不发达,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还不规范,不能取得广泛的信任。目前我国约有200多家信托机构,且大部分乱拆借、乱投资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着支付危机;2、未建立健全的、规范的信息采集机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大到集团公司,小到每个公民,都会对其信用信息予以记录,且对信息采集作了全面规定,保证信息采集的客观真实,在我国,尽管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始建立信用体系,但存在信息不全,记录失真,体系之间分割等问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3、未建立信用中介体系和评价体系,不能发挥信用体系的评价引导功能。我国除上海、广州等极少数地方有零星的信用中介机构,且这些机构信誉度不高,生存困难,根本未形成中介体系,在绝大多数地方,都没得信用中介机构  ,根本说不上发挥其评价引导作用;4、在经济生活中,人们还未认识到信息是一种商品,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未养成利用诚信记录做出经营判断的习惯。

(四)、极少部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失信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少部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能经受执政的考验,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贪污腐化,或者未站在大局的角度,只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欺诈等不诚信的违法行为不闻不问,甚至以发展经济、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为借口,为上述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阻挠执法,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严重影响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公信力。

(五)、经营者信用缺失复杂化,多样化。主要表现在失信频率高发、失信主体多元、失信手段多样、失信形式隐蔽、失信后果严重等。

(六)、对守信、失信行为的奖惩力度不够,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当前,在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失信的收益往往大于守信的收获,现有的体系尚不能保障让诚信守法者一路通畅,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地步,诚信尚不能作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

二、构建诚信体系的建议和对策

(一)、对传统诚信文化进行升级弘扬,培育当代诚信观,注重诚信意识的养成教育和使用习惯,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诚信理念在我们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庄子等就对诚信作过精辟论述,但传统的诚信文化有时代的局限,加之时代的发展和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资本主义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传统的诚信观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强大功能和现代诚信观的舆论作用,从思想上廓清人们的认识误区,确立义利并重的现代诚信价值理念。要营造诚信养成教育人人有责的理念,诚信教育要从小孩教育抓起,建议在小学、中学,甚至大学都开设《诚信》这们课程,作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注重对行政相对人诚信的教育,通过办理证照或者其他服务的机会宣传诚信理念,要通过办理板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诚信方面的美图、在各媒体发布诚信公益广告等形式,采取别开生面的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开展诚信宣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诚信体系,建立完善诚信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做到诚信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必须依靠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中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引导信用需求、制定规章制度、监管信用市场和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等方面的作用,要推动政府成立由相关主管部门组成的诚信体系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到位、经费有保障、落实督察到位。在诚信法制建议方面,要建立健全诚信方面的立法,加快《信用法》、《信息征集运行法》、《信息管理法》、《失信惩戒法》、《社会信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保证对失信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法可依。

(三)、建立发达的信用市场,推动信用市场商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运作。一是建立企业和公民个人全面的信息记录库,并保证记录信息的真实合法。政府要培育专业的信用信息专业采集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确保征集的信息及时、真实。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是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基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二是推动信用信息市场化,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三是建立信用信息规范的披露、使用机制。信用信息分为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信用信息和商业化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有偿提供的个性化的信用信息。政府提供的信用信息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应该供公众免费依法查询和使用,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是一种商品,提供也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应该是有偿使用,但两种信用产品都要依法采集、依法披露发布、依法使用,不得侵犯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违反公序良俗,要制订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强化管理,确保在规则范围下运行。

(四)、整合各地各部门建立的信用建设系统,并全面加以推广和强化,在全国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用的信用建设系统,充分发挥信用建设系统在生产经营中的起决定性的引导评价功能。当前,在我国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信用建设系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如“金税”、“金关”、“金质”等信用建设系统,但存在单打一,各自为阵,相互之间缺少必要的协调沟通,且信用记录未能得到运用,全国更未形成统一完善的信用建设系统。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建立全面的、互联互通的信用建设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引导各社会主体养成自觉遵和使用信用信息的习惯。

(五)、实行政务公开,推动行政诚信。在当代中国,政府自身的诚信无疑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关键,对公众起着示范和表率作用。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要以依法政务公开为契机,规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和个人言行,在践诺、信诺、守诺上做出表率,言出必行,以行政诚信推动企业诚信和公民个人诚信。

(六)、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守信失信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为诚信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保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是要强监管,严执法。当前失信频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失信成本低,处罚失之于软,甚至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因此必须强化监管,对失信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要把执法的社会效益放在执法的首位,要注重执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要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将守信企业列入红名单,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予以表彰扶持,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态势。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公约督促会员企业诚信守法。

总之,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把与诚信建设有关的文化、制度、工具等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如何实现传统诚信的现代化转化,重新确立起人们对现代诚信文化的信仰,进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真正建立。始终是中国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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