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车主报废老旧汽车逾期申领补贴不予受理。 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183 ...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车主报废老旧汽车逾期申领补贴不予受理。
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1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财政部 商务部
2013年10月24日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