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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管理费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来源:网络 2013-09-12 21:52:54

  按时收缴物业管理费,这对于很多小区来说都是个难题。为了能够调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比例,物业公司想出了很多办法。最近位于南京江北的天润城小区物管更是想出了奇招,他们表示将把是否缴纳物管费与个人征信系统 ...

  按时收缴物业管理费,这对于很多小区来说都是个难题。为了能够调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比例,物业公司想出了很多办法。最近位于南京江北的天润城小区物管更是想出了奇招,他们表示将把是否缴纳物管费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此举引发业主诸多讨论。

  记者来到江北天润城小区,在小区的中心花园,不少业主正在讨论这一小区物业的新规定:“我都在小区丢了两辆电动车了,我肯定不愿意交啊。我觉得不应该啊,你能这样对业主,但是谁去监管你呢,你看那边河水臭了也不弄。可以想办法管理,但是跟个人信用挂钩,这个有点严重吧。”

  在小区业主的带领下,记者在居民楼的告示栏里,发现了物业张贴的《物业缴费友情提示》和一张《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告示。第一张告示称,“接房管局通知,目前浦口区公共信用信息和个人诚信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全部展开,物业将统计业主的欠费数据,并进行上报”;第二张告示中则明确了,居民失信行为的严重后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催促不愿缴费的小区业主:“江苏省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就是讲物业征收这一块,你物业费没有交,以后个人信贷要受影响。”

  这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这么做实在是无奈之举,因为小区里很多业主都以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这一度让他们的公司运营陷入困境:“你不满意可以起诉我,但是不交物业费和不满意我是两回事。”

  不过他同时强调,房产局的正式文件还没有下发,目前还没有缴齐物业费的业主也不必担心:“你及时交就行啦,及时交及时交,我可以单独帮你联系哎,这个没有问题。”

  将缴纳物业费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这是物业公司的危言耸听还是确有其事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南京佳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育峰。

  陈育峰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同服务关系,对照今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业主无故不缴纳物业费,这就是业主的失信行为,但其中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不交物业费原因是多种的,比如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物业服务合同是一个双方的,你物业公司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业主才会交给你物业费。如果是一年两年没有交的,那肯定是违反诚信条例的。”

  记者同时从南京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如何将物业费的缴纳与个人信用挂钩,他们还在考虑,并没有进入实施阶段。陈育峰律师表示,这么看来,目前物业公司并没有资格将业主的缴费信息进行统计上报。即使这一《惩戒办法》进入实施阶段,业主也可以按照《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失信与否并不是物业公司一家说了算的:“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该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信息主体,认为信息机构采集、保存、提供信息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他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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