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轨交延误15分钟以上是否退钱?怎么退?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逃票在处罚时是否要区别对待?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乘车能否更“人性化”操作……昨天下午,一场事关本市轨交乘客切身利益的立法 ...
据《新闻晨报》报道,轨交延误15分钟以上是否退钱?怎么退?冒用证件和使用伪造证件逃票在处罚时是否要区别对待?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乘车能否更“人性化”操作……昨天下午,一场事关本市轨交乘客切身利益的立法听证会在兴华宾馆举行。包括乘客、地铁员工、专家学者等在内的15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为《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建言献策。
昨天的听证会于14时30分准时开始。市交港局巡视员周淮介绍,本市轨交已进入网络运营阶段,单日最大客流量已超过800万人次。现行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不适应运营发展需要,亟待从法规层面进行改进完善。此前,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征得意见1200多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就公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各方意见的陈述。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也是上海举办立法听证会以来首次进行广播直播。
听证会上,陈述人就延迟15分钟可退票,冒用、伪造证件乘车者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禁止折叠自行车上轨交等列入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发言。其中,有关轨交设施范围内的禁止行为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成为最关注的热点。有陈述人认为,规定不能“一刀切”,建议采取“高峰时段禁入、非高峰时段有条件准入”的人性化规定。
此外,轨交列车禁食虽然未列入本次修订草案,但仍然引发热议。陈述人认为,可规定允许带入但不允许在列车上食用,“通过罚款增加法规威慑力。”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对于此次立法听证会上对《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汇总,形成听证会的报告,供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员在审议时参考。
[听证实录]
条款:延迟15分钟可退票
观点:轨交延误应向乘客赔偿
首先被关注的是条例修订草案中有关轨交企业履行服务职责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根据条例修订草案的规定,轨交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营的、因故延误十五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退票、轨交企业应提供延误证明。“我认为轨交企业应故障不能排除,延误15分钟以上的,乘客可以有权退票这一条款中,退票不能仅按原价退还。”陈述人梁君勇表示,在他看来,如果因轨交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延误,乘客应该获得原价票款数倍的赔偿,“因为在处罚逃票的时候,乘客会被处以票款价格数倍的罚款,那么为什么因地铁故障导致市民上班迟到时,轨交企业不需要就此作出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