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近期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生效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增进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建行烟台分行高度重视,精心组 ...
国务院于近期颁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生效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增进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建行烟台分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的统一部署,市分行成立了由分管行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由市行公司业务部牵头,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小企业经营中心、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建筑与房地产客户经营中心、信用卡部共同参与,从3月到6月,共同做好《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各营业网点负责所在网点的集中宣传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事项,使各项工作和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从4月开始,计划烟台所有网点开始LED屏滚动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张贴海报,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各类宣传材料,向百姓答疑。组织征信从业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交流工作经验,开展以规范征信业务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全体征信人员参加省、市人民银行在水母网等网站的征信答题活动。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开展征信业务知识竞赛,最终获得团体一等奖的好成绩,华茂支行的张祺斩获个人一等奖。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对《条例》的认识,规范了征信活动,从而保护信息主体得合法权益,提高征信数据质量,促进征信业更加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