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财政部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税前扣除政策

来源:网络 2012-04-23 10:40:08

4月20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

    4月20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通知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知还表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满足相关条件,如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当年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占新增担保业务收入总额的70%以上(上述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及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网络直播管理规定出台 将建信用等级体系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2016-11-07 18:24:48

个人严重失信将被停贷


广东建设报(广州) 2016-03-03 07:48:59

网查个人信用记录扩至12省


网络 2014-04-18 10:42:58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