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宣传教育保障。 组织保障。协调机制方面,在国家层面上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包括制定总体规划、提出工作目标、协调相关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宣传教育保障。
组织保障。协调机制方面,在国家层面上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包括制定总体规划、提出工作目标、协调相关工作。部门分工方面,各部门、各地方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按照总体规划和要求,制定地方、行业的管理制度,根据职能分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技术保障。一是成立政务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委员会,负责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的分类、信息内容和数据格式等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标准,并在各政府部门推广、应用。二是成立征信标准化建设委员会,负责非政务信用信息内容、数据格式等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征信业标准,并推广应用。
资金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需求应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以保障各部门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标准化建设资金需求。各地方、各行业要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经费纳入本级(或本部门)预算,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资金需要。
宣传教育保障。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信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信用文化宣传。定期组织大型信用宣传活动,提倡从政府到企业、到消费者、到每个人做事做人都讲信用,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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