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用信息记录系统建设,一是在社会信用信息目录规划基础上,明确各部门、各地方信用信息记录的基本分工。这样既可以避免重复记录信用信息,又可避免出现信用信息记录的“空白点”。二是以政府或事业单位为主体,加快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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