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业银行发布晚间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10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由中粮财务有限责任
根据兴业银行发布晚间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10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由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基本授信人民币8亿元,用于人民币同业资金拆借、票据业务,授信有效期2年,由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201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12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培熙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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