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本应出于公平、自愿等原则。但是近年来,一些无良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变相涨价为手段、以霸王条款强买强卖的现象不断发生,导致交易另一方蒙受极大的损失。 2012年3月28日,安徽耀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曝光了其与江苏剑桥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交
交易本应出于公平、自愿等原则。但是近年来,一些无良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变相涨价为手段、以霸王条款强买强卖的现象不断发生,导致交易另一方蒙受极大的损失。
2012年3月28日,安徽耀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曝光了其与江苏剑桥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交易时,江苏剑桥涂装有限公司以成本增加为由提高售价的交易内幕。
“涨价门”事件始末
2007年10月15日安徽耀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徽耀华)因公司发展需求向江苏剑桥涂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剑桥)购买了价格55万元的喷漆涂装线设备。但是由于安徽耀华厂房并未建成,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2007年底,急于将设备出售的江苏剑桥向安徽耀华提出加付20%的设备款。安徽耀华当即拒绝江苏剑桥涨价的要求。
2008年8月,安徽耀华厂房建成正式搬迁,向江苏剑桥提出安装设备。江苏剑桥仍以成本增加为由,要求涨价20%。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安徽耀华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11年11月底,安徽耀华收到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011年12月,安徽耀华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江苏剑桥再次向安徽耀华提出涨价50%。
变相涨价 安徽企业蒙受百万损失
由于至今设备尚未安装,安徽耀华生产厂房、技术人员、完全闲置,资金长期积压,造成年损失约100万元。安徽耀华负责人无奈的说:“在这样拖下去,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就不可估量了。”
合同是交易过程中的重要准则,合同一旦签订,就应按照合同书所写公平交易。无视合同,随意变相涨价这样有违诚信的行为,无疑最终坑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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