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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小心楼市那些看不见的陷阱

来源:重庆晨报 2012-03-18 09:33:46

不要轻易落入“炫彩迷魂阵”   遇到问题寻求法律解决途径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315维权网” 陈虹   在购房置业过程中,应该提倡理性消费。我们发现,在商品房现实交易

 不要轻易落入“炫彩迷魂阵”

  遇到问题寻求法律解决途径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315维权网” 陈虹

  在购房置业过程中,应该提倡理性消费。我们发现,在商品房现实交易过程中,有不少年轻人理性不够。比如,一些喜欢小资情调的年轻购房者,一走进一些楼盘色彩斑斓的样板房,便被其炫丽的装饰、变幻的空间、新奇的户型所着迷。冲动之下,便草草下单。

  然而,很可能这些产品一旦入住,便能发现其中掩盖着的诸多问题,如行走不方便、楼层过矮、采光通风差、功能空间不到位、面积过小或浪费等问题。因此说,在房产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理性,切莫冲动消费。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在购房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理性综合权衡各种影响购房的因素,不能片面看问题,仅凭某一因素而决定购房行为。

  比如,很多消费者都看重价格因素,这没错。然而,如果只看重价格,而忽视开发商品牌实力,忽视产品及环境因素,所购房屋很难保证品质不会有问题。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在重庆二手房市场,一些大品牌企业的楼盘保值升值潜力很大,其售价远远高出那些无品牌度的小楼盘。原因在于,品牌企业不仅在建筑与环境方面做得好,更重要的是在楼盘的后期物业服务等方面做得好。因此,好物管也是购房置业中应看重的一项重要因素。

  买房子首先要正确看待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有些楼盘宣传具有商业色彩,极尽诱惑,购房者不要轻信开发商的承诺。毕竟购房不像买化妆品、衣服那样的小件消费品。因此,消费者购房置业,必须要亲自到楼盘去感受,多看多比较。

  另一方面,房屋交易要重视合同。前一段时间,重庆出现不少购房者因为房价下跌而聚众找开发商闹事的现象。这种做法是极不正确的。

  我们认为,房屋交易是买卖双方自愿的一种合同行为,交易行为必须遵守合同规定。消费者应更为成熟,为自己的合同行为负责,房价下跌不是闹事退房的合法理由。

  近一个时期,我们接到的房产消费投诉有不少是开发商承诺的公共设施不兑现,或是公共设施大修基金的使用方面发生纠纷。但通常情况下,即便购房者去闹,很多楼盘也没能及时整改或纠正。

  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出现与开发商的纠纷后,应首先争取和开发商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可通过消委来解决。交易双方切勿付诸打骂等极端行为。此外,实在没办法则可付诸法律途径解决。

  购房者:

  好多“美好”都是浮云

  “我们感到最痛苦的事,是在买房过程中,开始看来什么都很好,接房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开发商承诺的那些。”重庆爱心志愿者总队的朱月(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说,现在购房环境并非完善,平时有很多朋友在购房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消费陷阱。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她就会主动让大家联合起来,“该揭发的就揭”,绝不会委曲求全。

  她说,有些开发商之所以给人留下“奸商”印象,就是他们承诺不兑现。“在卖房时把产品说得好似天花乱坠,要修公园、球场、学校等配套,到交房时却根本不是那回事儿。”

  另外一方面,卖房时开发商对你异常热情,交房以后物业服务却不到位,遇到问题解决无门。

  她举了个自己的购房例子。她在渝中区某楼盘买了个小区房,本来开发商宣传时承诺小区将提供极限运动公园,结果接房时发现这是子虚乌有的东西。此外,楼盘建筑质量有问题,业主为此闹事拒绝接房,还有的要求退房,开发商便指挥保安向业主动粗。

  由此可见,待你交钱一入住,开发商开始变脸,态度恶劣,消费者变成了被任意打整的弱势群体。因此说,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一定要慎重再慎重,重要的一点是要了解开发商背景,选择有良好口碑、有诚信、有品牌企业开发的楼盘,还要严把合同关,不让不良开发商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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