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一些店铺经常改头换面,一男子利用这些新店刚装修,员工也多是新招聘的情况,假冒他人身份来结算运输费等,屡屡得逞,共计骗得7000多元钱。昨天,他被沧浪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去年4月,来苏务工人员王某发现街上一些刚完成装修的店里,员
街上一些店铺经常改头换面,一男子利用这些新店刚装修,员工也多是新招聘的情况,假冒他人身份来结算运输费等,屡屡得逞,共计骗得7000多元钱。昨天,他被沧浪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去年4月,来苏务工人员王某发现街上一些刚完成装修的店里,员工也大多是新招的。于是,他趁着老板不在店里,冒充在小店装修时做运输活的老板,到店里堂而皇之结账。他在一家服装店,自称是跟服装店老板约好了来结算运输费用200元,可是老板一直联系不上,要求店员先替老板垫付一下。新来的店员不清楚状况,但听王某说得头头是道,而且提供的协议、证明一应俱全,就擅自做主先从营业款里垫付了这笔“运输费”。收到钱后,王某还开出了“收据”,让店员放心。在2天里,他用同种手法在沧浪区连续作案13起,诈骗金额从百余元至千余元不等,共计7000余元。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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