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友情提醒:谨防信用卡收费陷阱

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2-02-23 17:43:05

对消费者而言,采购高额物品或手头应急时,一张小小的信用卡的确帮了不少忙。然而,一些 “想当然”的疏忽,却往往令人在不经意间坠入信用卡的收费 “陷阱”。 陷阱一:延期付款利息从刷卡日计算

   对消费者而言,采购高额物品或手头应急时,一张小小的信用卡的确帮了不少忙。然而,一些 “想当然”的疏忽,却往往令人在不经意间坠入信用卡的收费 “陷阱”。

    陷阱一:延期付款利息从刷卡日计算。

    过了信用卡最后还款日忘记还钱,那除了滞纳金外自然还要付利息。很多人认为,既然还款日之前是免息的,那利息也应该是从还款日之后开始计算。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去年12月24日,外省市民王先生刷卡消费25100元,最迟还款日为1月22日。然而,由于其个人疏忽,直到2月7日才想到去还款。结果,王先生被银行告知需缴纳此卡滞纳金及利息为706.7元。

    据调查,几乎所有银行信用卡欠费后的利息都是按 “刷卡日”计算。

    陷阱二:临时额度需足额还款。

    利用节假日,临时提高用户的信用卡额度,鼓励持卡人刷卡消费,已成了很多银行的惯例。但这种 “看上去很美”的临时额度,却也暗藏收费陷阱。

    市民刘先生已有数年 “卡龄”。春节前,他的信用卡额度已临时调高到4.5万元。

    他发现,临时额度的还款与平日信用卡的还款计算方式不同,若持卡人使用了临时额度消费,收到信用卡账单后,需要足额归还临时上调额度;若没有足额还款,不仅会产生滞纳金、利息,而且还有超限费,并因此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