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录入征信系统

来源:生活日报 2012-01-29 19:01:37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治扬尘污染的义务,有权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投诉和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扬尘污染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人民银行提供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应当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对违规施工单位,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8亿人纳入征信体系只是一个开始


网络 2013-12-14 13:25:0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