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诚信诉讼 假官司被“盯梢”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2-01-16 14:18:51
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刘子华建议制定规范,诚信诉讼,看紧诉讼中当事人或法官的失信行为。 委员发现 通过虚假诉讼过户房屋 委员刘子华介绍,由于北京对房、车的限购政策,导致有人想出了房屋、车辆过户的歪招。如,王某以欠债的
在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刘子华建议制定规范,诚信诉讼,看紧诉讼中当事人或法官的失信行为。
委员发现
通过虚假诉讼过户房屋
委员刘子华介绍,由于北京对房、车的限购政策,导致有人想出了房屋、车辆过户的歪招。如,王某以欠债的形式伪造巨额欠条,将债务人李某起诉至法院。而李某除了一套房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最后只能以房屋抵押还款。
“实际上,两个人背后算计好了,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房屋过户。”刘子华说,除了虚假诉讼,伪造证据、口供等不诚信行为也频繁地出现在诉讼中。
会外采访
虚假诉讼、作伪证将受严惩
记者了解到,东城法院近日在开展“诚信工程”。这是全市首家倡导诚信并为其制定实施规范的法院,法官或当事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看紧”。
“在法庭上,说假话的当事人十有八九,作假证的十有三四。虚假诉讼一定会担很大的风险。”东城法院副院长陈立如举例表示,在诉讼前,法官会请诉讼参与人阅读诚信行为指引,并进行风险告知。
“如当事人在诉讼参与中弄虚作假,法官将在宣判时对其失信行为逐一进行口头述评。”东城法院院长孟祥介绍,除了用专门的规则规范,还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作伪证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如确属当事人无法收集的证据,法官应及时调查收集,不得无故拖延。刘子华表示,这样的做法应在全市法院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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