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5日公布2011年3类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合格率为96.6%。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13个省、直辖市59家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25日公布2011年3类汽车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合格率为96.6%。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13个省、直辖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种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产品。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载重汽车轮胎》GB 9744-2007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载重汽车轮胎性能室内试验方法》GB/T4501-2008的要求,对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产品的耐久性能、高速性能、强度性能、外缘尺寸(断面宽、外直径、轮胎胎面磨耗标志高度)等4类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种产品强度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主要是使用的帘线骨架材料达不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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