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缺钱的不止是银行 险企次级债发行规模超去年

来源: 理财一周报 2011-09-30 17:41:32

新华人寿募集次级债获批 中国人寿(14.74,-0.19,-1.27%)发行300亿元次级债超过已批8家总规模   险企次级债发行规模超去年   理财一周报分析员/李雅琪   缺钱的不止是银行。   9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准新

  新华人寿募集次级债获批 中国人寿(14.74,-0.19,-1.27%)发行300亿元次级债超过已批8家总规模

  险企次级债发行规模超去年

  理财一周报分析员/李雅琪

  缺钱的不止是银行。

  9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准新华人寿发行50亿元10年期次级债补充偿付能力。今年以来,包括最新获批的新华人寿,已经有8家保险企业申请次级债被批准。

  包括中国人寿宣布的300亿元次级债计划,今年以来融资规模接近500亿元。而去年8家公司共发行次级债225.5亿元。

  与银行数千亿的融资规模相比,险企发债金额并不大,但是相对银行的整体资产规模来看,保险公司是银行的二十分之一至十八分之一。从这样的规模来看,险企的缺钱程度不亚于银行。

  新华人寿拟IPO

  保费双降影响业绩

  据最新消息显示,新华人寿拟在10月中旬接受香港交易所的聆讯后,启动预路演和路演,希望在11月底之前实现H股上市。新华人寿增发股本比例,基本确定为两地上市完成后,新发行的A股和H股分别占7%和11%。美银美林、法巴、中金、德银、高盛、汇丰、摩根大通以及瑞银等8家投行负责安排新华人寿在香港上市事宜。中金与瑞银担任A股和H股发行的总协调,同时也被选为A股IPO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尽管走到这一步,但新华人寿上市一路并不顺利。今年,保监会首次将标准保费纳入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排序范畴,而处于上市关口的新华人寿上半年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出现同比“双降”,分别为-11.85%与-5.52%。

  今年上半年新华银保新单的年度达成率为40%左右, 未完成任务。部分地区落后于人保和泰康。

  数据显示,1-6月份总保费达到了506.62亿元,占整个寿险市场9.06%的份额,同比增长-8.68%,6月份单月保费78.40亿元,环比增长26.85%。

  新华人寿本次次级债批准是继去年年底以来的第二次融资。发行次级债目的是缓解短期的偿付问题,从去年至今,新华人寿的偿付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而这一问题,不止新华人寿一家险企存在。

  中国人寿拟发行300亿次级债

  超过已批8家总规模

  8月23日,中国人寿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交易所发布公告称,拟发行300亿元(约合47亿美元)次级债,以充实公司附属资本及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8月24日,中国人寿对外公布的中报业绩显示,其集团的整体偿付能力已经由去年底的211.99%降低到164.21%,半年之内,偿付能力降了近50%。

  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率为100%至150%的公司为充足I类,150%以上的为充足II类。对于充足I类公司,保监会可以要求其提供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此类公司的利润分配也有所限制,只能选择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可分配利润和根据偿付能力编报规则确定的剩余综合收益之间的低者作为利润分配的基础。

  受中国人寿规模较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超过已获批准8家险企规模总和。据预测,包括中国人寿在内,今年以来申请和获批次级债规模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

  金融机构之间互持

  次级债风险较大

  今年5月,保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高了险资发行次级债的门槛。在7月份召开的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上,针对部分保险公司过度依赖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的问题,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要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债管理办法,改进次级债的发债条件,加强次级债的监督管理。申请难度加大。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企业次级债发行的主要购买者是商业银行。而保险公司也是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主要购买者之一。商业银行购买保险公司的次级债,保险公司持有商业银行的债券,两大金融行业互持债券,势必产生系统性风险,任何一方出现偿付危机,都将在行业内掀起连锁反应。

  然而,保险公司融资渠道有限,除了发行债券和在资本市场融资外,基本没有其他形式的融资工具可供选择。而对于大规模的次级债发行,最具备购买能力的是商业银行。

  另一项风险,来自次级债自身的特性。

  由于次级债务人只有确保在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情况下,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提出破产清算。因此对于债权人来讲,在所有债务获得清偿后,才能获得偿付。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可以把一定比例的次级债计入资本性负债,作为实际资本。这样通过发行次级债,保险公司可以增大实际资本,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但从本质上看,次级债筹集资金与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有很大不同,且其资本属性具有暂时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由于保险公司次级债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募集,使得次级债流动性大大降低,二级市场对次级债发行人的约束作用无法体现。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