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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授信合同为啥只执行两年

来源: 南湖晚报 2011-09-29 21:02:18

家住市区真合社区的吴先生这几天很郁闷,他告诉市民记者,他前期归还了银行50多万元贷款后,再想贷款必须再签合同,以前的贷款合同不再执行了。   原来,吴先生于2009年9月15日与市某银行签订了5年《个人客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从2

  家住市区真合社区的吴先生这几天很郁闷,他告诉市民记者,他前期归还了银行50多万元贷款后,再想贷款必须再签合同,以前的贷款合同不再执行了。

  原来,吴先生于2009年9月15日与市某银行签订了5年《个人客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从2009年9月15日起至2014年9月14日止。吴先生向银行提供的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55万元,是吴先生名下的两间店面房产权作为抵押的。但是本月上旬吴先生归还了银行的本金和利息后,银行方告知吴先生此《个人客户综合授信合同》已终止,吴先生想要贷款必须重新办理手续。

  吴先生告诉市民记者,2年前他办理5年《个人客户综合授信合同》时,花费了数千元的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和5000元咨询费,当时讲好是5年循环贷款,可是不到两年银行方就单方面中止了合同,吴先生所花费的费用必须在两年内消化,他觉得亏大了。

  市民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开发区某银行的信贷员张先生,张先生说,像吴先生这样的情况可能是个人信用出现问题,也可能是银行的贷款额度不够。可吴先生告诉市民记者,他的个人征信度绝对没问题,虽然现在银行同意贷给他的额度比以前多,但需要重新办理手续,所以吴先生仍要花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

  市民记者采访了与吴先生签订合同的银行工作人员小陆,小陆表示,吴先生以前办理的是消费贷款,银行现在已停办此项业务,现在若再办理贷款,则是经营性贷款,但小陆未提以前和吴先生签订的合同还有3年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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