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日前在拉萨召开的西藏加强工商联工作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议上获悉,西藏将在金融信贷、土地供应等方面向非公有制经济倾斜。 西藏金融机构确保非公有制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在藏无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对西藏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
记者从日前在拉萨召开的西藏加强工商联工作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议上获悉,西藏将在金融信贷、土地供应等方面向非公有制经济倾斜。
西藏金融机构确保非公有制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在藏无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对西藏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将给予相关金融补贴;对金融机构发放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增量,给予风险补贴;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参与特色优势资源开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信托融资、租赁融资、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在土地供应上,西藏将努力做到“一增、一减”。即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在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的项目用地标准,保障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用地需要;减少非公有制企业土地出让金,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用地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实行优惠地价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投资强度达到一定标准的生产性新建或技改项目,给予财政奖励;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十一五”以来,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0年,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占市场主体比重达95%,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5%,上交税金占税收总额的79%,吸纳就业人员占全区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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