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区域诚信体系建设,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将逐步构建起区域信用约束机制,联合打击失信行为。 据介绍,目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信用信息的流通共享机制还不完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和企业活动又多是跨区域性的,小范围
为推动区域诚信体系建设,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将逐步构建起区域信用约束机制,联合打击失信行为。
据介绍,目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信用信息的流通共享机制还不完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和企业活动又多是跨区域性的,小范围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的作用有限。
为此,在第七届泛珠大会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与泛珠地区的福建、江西、湖南等九省区共同签署了《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协议》,着力构建泛珠区域内的信用联动机制。
根据共建协议,泛珠地区将构建区域信用约束机制,对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税收、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失信行为依法联合实行公示、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消费及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
同时,各方之间还要逐步建立起区域信用服务市场管理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信用产品的跨地区使用,并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跨地区经营活动的协同管理。
泛珠各方代表普遍表示,在泛珠三角区域内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将有助于突破行政地域的限制,进一步优化区域内的投资经贸信用环境,也可大大降低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和市场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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