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正宁县紧紧围绕“严、细、实、动、准、专、投、监”八字工作方针,推行低保工作“大家做”,努力打造“诚信低保”和“阳光低保&r
正宁县对低保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征求村民小组意见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上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各村进行张榜公示。村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和评议,县上对个人信息资料不全、无调查结果、评议材料以及调查人、评议人未签字、未张榜公布的不审批。入户调查家庭收入,严格按照“谁调查谁负责”,实行以人、以家庭收入定发放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低保户台账,每季度末进行一次低保户家庭收入调查,根据调查变更或取消补贴。按标准发放。做到不错发,漏发,对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县财政逐年提高预算保障支出比例,确保“低保”资金预算安排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县乡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监察、审计定期与不定期地对保障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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