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从南通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争创群众满意示范服务窗口”和“争当群众满意诚信服务标兵”活动深入开展,即日起我市启动律师执业状况法官评议、当事人评议“双评&
记者昨从南通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争创群众满意示范服务窗口”和“争当群众满意诚信服务标兵”活动深入开展,即日起我市启动律师执业状况法官评议、当事人评议“双评”活动,重点查找和解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律师树立诚信执业理念,提高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优化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推动律师行业的科学、规范发展。
据了解,我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将通过发放评议调查表、电话调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法官、当事人对律师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服务水平等事项逐一进行评议。
本次“双评”活动截至11月底,评议结果将纳入律师诚信档案,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律师将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欢迎市民积极参与这项活动,投诉电话:83548212、83548222。
附:当事人评律师“十二问”
1、是否与您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内容、权限、费用等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是否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您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3、是否向您做虚假承诺,或者宣称与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有特殊关系;
4、是否明确告知您收费标准,出具税务部门的收费票据;
5、是否有收费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的行为;
6、是否向您索要规定、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7、是否合理开支办案费用,注意节约;
8、接受委托后,是否向您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包括及时调查了解案情,及时收集、申请保全证据材料,按时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
9、是否及时向您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10、是否有泄露您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为;
11、是否有指使、诱导您利用不正当人情或金钱往来影响案件结果的行为;
12、您在对律师代理工作有意见时,向律师事务所投诉是否得到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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