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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至上,以质取胜

来源:长江日报 2011-09-01 10:02:28

开展“质量月”活动 推进质量提升工程 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汉质量协会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

    开展“质量月”活动 推进质量提升工程

    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汉质量协会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11年9月在全国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推进全面建设质量强国步伐。

    市质量振兴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市转发了中央十部委关于“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动员全市各行各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围绕着营造质量氛围、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4个方面开展活动。

    在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方面,要大力宣传我市获得“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组织我市企业参与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组织的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讨会、全国质量强市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质量诚信承诺、质量兴省专题研讨、湖北名牌颁奖宣传晚会、创名牌经验交流会、农业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先进产品质量标准宣贯会等活动,配合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对我市企业进行报道,广泛宣传我市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扩大质量兴省战略和质量提升工程的影响力。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如群发公益手机短信、“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等,扩大“质量月”影响力,加大新闻媒体对质量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

    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方面,要以企业为主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党团员带头质量提升攻关活动、职工班组质量提升活动、“质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指导和鼓励开展QC小组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新一轮开展质量教育活动的高潮,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训,举办“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经验交流会”,动员我市优秀企业积极申报武汉市市长质量奖和湖北省政府长江质量奖。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质量教育,普及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质量意识。。

    在大力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形成有利于质量提升的环境方面,要组织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即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为重点,推动武汉市各级政府加强品牌培育,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质量专家和质量志愿者企业行活动,动员质量管理专家和大学生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援助;组织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鼓励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和质量技术交流活动;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及质量诚信与防伪产品展览等活动。

    在扎实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要开展好重点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如围绕通信、家电、建材、食品生产行业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开展一系列活动,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强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成立了以局长樊启祥为组长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全市质监系统深入开展深入开展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咨询、高层论坛、银企洽谈会、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检查、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等10项重点活动。要求全市质监系统按照质量月活动总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二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分局、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把 “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做出品牌。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分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要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协调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四要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实效。“质量月”活动期间市质监局将对全市质监系统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协调检查,务求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9月是中国的“质量月”。在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始之际,我们倡议广大企业界同仁积极参加全国“质量月”活动,并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诚信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信守合同、保证质量,坚决杜绝虚假宣传,抵制制售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二、诚信至上,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质量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三、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关键质量岗位全面实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四、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不合格产品实行追溯、召回和处理,及时解决损害老百姓利益的质量问题,依法履行质量责任。

    五、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努力攻克技术标准新高点,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不断推动“中国制造”创新与发展。

    诚信经营是企业的道德底线,保证质量安全是企业的责任。我们决心落实质量诚信的各项承诺,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以诚信铸品牌,以质量求发展。希望全社会加强对我们的监督,支持和推动走质量强国的道路。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质量安全,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树立“中国制造”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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