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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全额收取账户管理费符合惯例

来源: 上海金融报 2011-08-30 10:23:37

案情简介2008年7月,李某向甲银行申请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贷款申请表》所附贷款条款载明:借款人应每月按贷款本金的0.49%向甲银行支付账户管理费,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同时,李某在《贷款章程及条款》第5.2条“按贷

  案情简介2008年7月,李某向甲银行申请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贷款申请表》所附贷款条款载明:借款人应每月按贷款本金的0.49%向甲银行支付账户管理费,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同时,李某在《贷款章程及条款》第5.2条“按贷款本金的0.49%向甲银行支付账户管理费”处,重点划线且签名署期予以确认。同月,甲银行向李某寄送《放款通知书》,明确实际贷款金额为27500元,贷款期限24个月,年利率为7.7%,每月分期还款金额(含账户管理费)为1374.91元等。此后,李某每月均按该通知的还款金额归还相应款项。

  2009年6月,李某欲提前还贷时,对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认为账户管理费的基数应是每期贷款剩余本金,而非全部贷款本金,甲银行关于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方式有失公平,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双方交涉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甲银行退还多收的账户管理费及利息374.38元,调整后期管理费,并公开赔礼道歉。甲银行则辩称对合同的理解不存在歧义,应驳回李某诉请。

  一审法院认为,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乃市场化的商业行为,未违反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以全部贷款本金为基数收取账户管理费,符合同类商业银行的业务惯例。甲银行已通过重点划线并要求李某签名确认的方式,明确告知了李某账户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李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未提出异议,故对李某诉请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甲银行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且相关条款在表述上不会使李某产生歧义。李某要求退还账户管理费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商业银行以本金总额为基数收取贷款账户管理费,是否具有正当性。账户管理费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种,其法律依据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收费方式向其客户提供的各类本外币银行服务。”因此,可以认为账户管理费是指商业银行因向其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法官见解

  商业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不违背法律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七条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为(一)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二)中国银行(3.00,0.03,1.01%)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除前款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比照上述规定,账户管理费并不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之列,由此应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是否收取账户管理费以及收取多少数额。

  但必须指出,银行向客户收取费用,应当以提供有效的服务为前提,并且,相关收费标准还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

  以本案双方争议的账户管理费为例,甲银行应李某的借款申请,向李某发放贷款,在双方借款关系存续期间,甲银行因向李某提供贷款账户服务而产生以下成本:一是因定期维护银行主机和数据系统、定期对账户资金进行转划和结算、定期或依约定提供账户往来明细、定期向客户投寄还款提示单等而产生的硬件管理成本;二是因持续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当借款人还款不能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坏账形成等而产生的风险管理成本。由于此种管理不会因贷款余额减少而得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在借款人全部贷款还清前,银行必须持续地提供同样的账户管理服务,因此,银行以贷款总额而非贷款余额为基数计算账户管理费,是有其合理依据的。而这种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标准,也作为银行业的行业惯例被广泛采用。虽然有人担心,如果任由银行自主决定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方式,客户的利益会得不到保障。对此,法官认为,虽然银行有权自主决定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但是也面临着来自其他竞争者的压力,其有必要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和长期合作,为此,银行也会尽量将账户管理费用控制在客户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以保持其产品的竞争力。

  鉴于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标准是由银行单方确定,故银行在与客户签订协议时,有义务明确告知合同相对方。本案中,甲银行对账户管理费的计算方式已经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李某亦按照《放款通知书》明确的还款金额,每月支付本息和账户管理费长达一年之久。这足以表明,双方已就按照全部贷款本金收取账户管理费达成了合意,故对李某起诉要求银行退还管理费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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