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3日,《沈阳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环保部门将用绿、蓝、黄、红、黑5种颜色标注5个信用等级,通过政策手段,提高环境守信企业效益,增加环境失信企业成本。作为强制评价对象,沈阳市45家国控、284家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
8月23日,《沈阳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环保部门将用绿、蓝、黄、红、黑5种颜色标注5个信用等级,通过政策手段,提高环境守信企业效益,增加环境失信企业成本。作为强制评价对象,沈阳市45家国控、284家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被首批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信用体系就是对企业环境行为给予客观、公正、专业评价的一个综合性平台,它将企业的环境责任予以量化,借此平台,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每一分投入都将获得对应的政策支持。
沈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基层初评、市局复核的工作模式,评价指标分为基本评价指标、肯定评价指标和否定评价指标。其中,基本评价指标从水、大气、固体废物和厂界噪声4个环境要素来考察企业污染行为;肯定评价指标主要从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水平角度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来评判企业的环境信用,内容包括清洁生产审核及企业是否主动公开、公示排污节点、披露环境信息等;否定评价指标是降低企业信用级别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环境违法情况、公众的投诉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
按照环境信用状况,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分“很好、好、一般、差、很差”5个级别,并以绿、蓝、黄、红、黑5种颜色予以标识。对于没有否定评价指标信息,且具备肯定评价指标的划定为“绿、蓝”;对于有否定评价指标信息的,按其否定程度划分“黄、红、黑”。通过环境信用评价,来更好地落实国家及各级环境部门的保障、支持政策,从而促进企业在环境优化的同时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该《办法》明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以定期和动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企业的确定采用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环境信息的采集、处理、评价、公布、反馈和监督过程要全程制度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实现信息化。据悉,参与评价强制的企业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待取得一定经验后,评价工作将扩大至其他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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