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交运局获悉,邯郸市治理超限超载再出“杀手锏”,将在全市实行“黑名单”制度。 “黑名单”制度是指对有“双超”行为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交运局获悉,邯郸市治理超限超载再出“杀手锏”,将在全市实行“黑名单”制度。
“黑名单”制度是指对有“双超”行为的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抄报(告)、录入和依法处罚的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将被列入货运源头治超工作“黑名单”:货运源头企业,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为未出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的货运源头企业,3个月内累计达到10辆次以上的。
据介绍,被列入“黑名单”的货运源头企业,将由我市运管、治超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属于运管机构行政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企业,在质量信誉考核时,不予年审,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不属于运管、治超部门职权范围的,报告市政府并移送经营许可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机关或主管部门在年度审核时,对该货运源头企业不予年审,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抄告的主管部门应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市运管、治超部门。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货物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运管机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结合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予以扣分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营运车辆或驾驶人员,由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撤销车辆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同时,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进行重点考核,连续12个月无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可移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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