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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融资引入信用服务机构有利于降低征信成本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1-08-21 09:37:23

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商务部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商圈管理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此前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形成了商圈融资的模式,这次商

    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商务部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商圈管理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此前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形成了商圈融资的模式,这次商务部银监会联合发文,从更高的政策层面肯定了商圈融资的模式,为中小商贸企业的融资指明了新路子。商圈融资一方面在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有优势,但是企业的信用也是金融机构关注的焦点,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商务部又是如何鼓励相关企业的呢?带着疑问,中国经济网采访了相关人士。

引入商圈概念为企业融资寻求新路径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中小商贸企业2600万户,占商贸企业总数的99%以上,长期以来面临融资困境,究其原因,一是固定资产少,有的还是租赁的经营场所,无法得到抵押贷款,而流动资金需求“短、小、频、急”,融资十分困难;二是规模小、行业集中度、集聚度低,银行获取信息难度大,融资成本高;三是行业的业种繁多,业态各异,地域性强,也增加了金融机构设计产品的难度和成本。

    “商圈”,是指集聚于一定地域或产业内的商贸业经营群体。最常见的商圈有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物流园区、商贸服务业功能聚集区,以及包括上下游交易链条的供应链集群等。

    此次商务部与银监会引入商圈概念为企业融资寻求新路径,希望使中小企业融资难得到缓解。

商圈融资已试水

    实施上,商圈融资已经在一些地方试水,此次《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银行融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将进一步强化商圈融资的优势。

    顾名思义,银行融资是通过银行信贷来解决融资问题。《意见》强调,要推动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银行合理布局商圈营业网点,创新融资产品、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据媒体报道,商圈贷款在北京也已经有所尝试。此前北京银行曾与西城区什刹海商会签署银企合作协议,通过经营权质押、商标质押、联保贷款与传统担保方式相结合的组合担保方式,向什刹海商圈内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方案。

    《意见》提出的商圈担保融资与供应链融资也分别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如浙江省杭州湾钢贸城担保公司运用这种方式,已帮助200多家入驻企业获得担保融资,总金额累计超过30亿元,目前在保融资余额13.6亿元,较好地满足了入驻商贸企业的融资需求。

    商圈担保融资是指商圈管委会或管理公司对入驻商圈的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筛选,然后通过担保公司为其中的合格者担保获取银行贷款。这一模式一般出现在资金需求较固定且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和担保体系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其中,管委会的介入至关重要。这是由于管委会对市场内商贸企业非常了解,并通过协议和日常管理对其拥有一定的控制力,因此在融资过程中发挥着信用识别和保证的重要作用。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物流企业,2009年与银行合作帮助1000多家供应链客户获得融资超过500亿元,其中30%的客户是商贸类企业。这种供应链融资是商贸企业将存货、应收账款、现金流等置于第三方机构(银行或物流企业)的有效监管之下(包括货权质押、保单质押等方式),同时通过供应链中有实力和信誉的核心企业对其增信,从银行获取融资。

    这种模式一般需要具备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监控力的物流企业参与其中,并且多出现于物流企业主导的上下游企业共同组成的供应链集群。在该模式中,物流企业的参与至关重要,特别是在为集群上下游企业融资的过程中,物流企业发挥着风险识别、风险监管及链主增信等重要功能。

商圈融资有利于降低风险

    中小商贸企业单个授信主体的风险较大是不争的事实,相比而言,采用商圈融资模式对中小商贸企业及商业银行而言是一种双赢的格局。对于中小商贸企业而言,将自身个体融入商圈一方面可以"搭车"共享资源,形成整体竞争力。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在为商圈提供融资时,重点是金融产品创新,针对不同的融资主体、规模和期限设计相应的融资产品,并借助管委会的力量对放贷企业进行贷前调查、贷后监督与管理,还可以建议当地政府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体系,以利于银行降低风险、开展业务。

    从担保公司角度来讲,金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裁杜建豪称,担保企业在开展担保业务时,会首先从商圈、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入手,一层一层向下,由大到小得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以及信用状况,因为商圈内的企业具有关联性,有利于掌握企业信息,减少担保风险。

有效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

    基于商圈融资的优势与在风险可控的情况,担保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更愿意参与。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发展商圈融资,一方面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增强其融资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引入信用服务机构降低征信成本

    基于对商圈内企业固有缺点的考虑,大型金融机构更愿意去追逐大客户,并不愿意去花成本承担商圈企业的经营成本与信用风险,这就造成了"商圈"企业的融资难现状。如何解除金融机构对"商圈"企业的信用担忧便成为解决商圈企业融资难的首要问题。

    “发展商圈融资,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可以增强其融资能力,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

    针对信用风险问题,商业圈应引入信用服务机构。《意见》鼓励各类网络商城、社区、网络交易平台搭建虚拟商圈,并在商圈内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认证和评价。指导银行和担保机构利用认证评价信息和经过授权获得的网上交易信息,科学评价网络经营主体信用状况。

     温再兴表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商圈管理机构引入信用调查和评价、商账管理、咨询培训等信用服务机构,使商圈内经营主体得到有力的信用支持,开拓其融资渠道,促进商业信用向金融信用的转化。

商务部采取政策补贴支持商圈融资

    不仅在政策上,商务部与银监会联合支持商圈融资,在促进商圈融资担保方面的政策补贴层面,商务部此前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据了解,从2009开始,商务部对商品交易市场、商贸服务集贸市场的企业以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补贴,一方面促进了担保企业的发展,另一面降低了中小商贸企业的融资成本。

    据了解,商务部商圈担保政策补贴的标准为单笔不超过800万元以下,且未获得其他金融补贴的担保公司可获得2%以下的财政补贴;同时,贷款企业也可以获得实际50%担保费用补贴。杜建豪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从某种意义上上讲,商务部积极地引导担保企业业务向中小商贸企业倾斜,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重要的作用。

    杜建豪预计,在商务部的政策支持下,商圈担保融资已经成为部分民营担保公司重要的业务内容,在未来,商务部的政策性补贴将对民营担保公司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解决商圈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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