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随着我市“三大会战”的高歌猛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推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开始显现。“2009年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
2009年以来,随着我市“三大会战”的高歌猛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推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开始显现。“2009年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信息公开!”8月15日,我市召开会议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这项工作是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迫切需要。”副市长首建中指出。按照我市新出台的相关规定,2009年1月1日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信息公开。
据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信息。参与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主要为市县两级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在此基础上,逐步向涉及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部门、单位延伸。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会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开展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同时加强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违法违规档案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应于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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