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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评估员造假 损失拆迁款200万

来源:法制晚报 2011-07-27 16:18:41

非宅地拆迁评估报告与实际相差2000余平方米,造成国家损失拆迁款20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拆迁评估部原评估员、26岁的曹凯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在对

非宅地拆迁评估报告与实际相差2000余平方米,造成国家损失拆迁款20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拆迁评估部原评估员、26岁的曹凯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在对刘某承租的位于朝阳区某村的非宅地拆迁评估过程中,曹凯填报的评估报告所反映的地上物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2000余平方米,造成国家损失拆迁款2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曹凯无视国法,出具证明文件严重不负责任,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应当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出现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情节,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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