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达芬奇们让诚信成为奢侈品

来源:网络 2011-07-24 21:54:21

越来越多的人奔赴在海外镀金的旅途上,使得“中国”已经成为海外的“智慧”主力输出国。虽然海归一词一度是成功的敲门砖,多金人士的代表,但是,近期的达芬奇事件,给“海归”

    越来越多的人奔赴在海外镀金的旅途上,使得“中国”已经成为海外的“智慧”主力输出国。虽然海归一词一度是成功的敲门砖,多金人士的代表,但是,近期的达芬奇事件,给“海归”另外一个定义,国产货品到海上溜一圈,出口转内销,立刻摇身一变增长数倍身价的进口货。这类问题多数出现在奢侈品牌,但是揭露的却是让诚信成为中国的“奢侈品”。

    作为商品的奢侈品是有价的,但诚信是无价的,当诚信成为最大的奢侈品后,经济的发展又从何谈起?穿上洋装的达芬奇们能够在国内市场经营的如鱼得水,引得众多富人捧场,是值得反思的。制造者、消费者、监管者都需要正视自身的问题,只有在健全监管环境、诚信经营、理性消费的前提下,才能铲除滋生杂草的土壤,消灭达芬奇们才有了前提。为什么诚信会被漠视呢?

    第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有了一个庞大的高端消费群体,这部分群体在突然暴富之后,消费观念开始畸变,一味追逐高端消费,追逐洋货,品牌和产地成了显示身份的标签,而这种消费又存在很大的盲目性,攀比心态严重,内在品质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在奢侈品成了自身实力的展示品的时候,“人傻、钱多”就成为必然,自然有人就趁机“速来”了,鱼龙混珠现象自然无法避免,而这些人也搅乱了社会游戏规则,诚信逐渐变得不值钱了,消费的盲目性让投机者有机可乘,而经营者的短视让诚信远离社会生活。

    第二、国内品牌负面新闻尤其是安全问题屡屡爆出,境内居民对国内品牌的不信任感与日俱增。以达芬奇所处的家具行业为例,甲醛超标、真假红木、真假实木等问题层出不穷,国人自然对国产家具产生抵触心理。而富人有能力承受境外品牌高昂的价格,因此如何满足这个群体就成了一些人苦心钻研的课题,最终达芬奇们粉墨登场了,也确实引来大批非富即贵的拥趸,从要求达芬奇退货的豪车成堆就可以看出,只可惜,花大钱买的还是“假洋鬼子”。这种情况,进一步加深了在境内购买商品的担忧心理,境外购物成了越来越多人的首选,香港未来卖断的可能就不止奶粉了,“诚信”的价值开始逐步显现,世界品牌100强没有中国品牌就是一个警告。

    第三,市场监管不力。一国的经济运行过程中,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如何通过日常监管和事后处理是降低问题发生概率的必要手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中国质量监管体系最大的问题。达芬奇之流的造假手段并不高明,只要监管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章流程,要发现并不困难,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造假行为往往是通过媒体等社会手段揭露的,监管的缺位让造假者有恃无恐。如果对于达芬奇之类的造假行为发现一个,严处一个,后来者必然会有所忌惮。可悲的是,相当部分官员的短视乃至官商勾结行为将一个个丑闻最终不了了之,放纵最终导致后来者更甚一步,整个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日益严重。我们在为商品中的奢侈品征税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用“类转移支付”的方式为提供诚信这一奢侈品的企业提供补贴呢?否则,奢侈品只能越来越奢侈,物以稀为贵嘛,诚信亦如此。

    现在,达芬奇的“假洋鬼子”本质已经现形,是对国内诚信体系的再一次沉重打击,却也是监管体系重树形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重建的大好时机,在社会集中关注的时候,让达芬奇们无处遁身,采用乱世重典的方式,让造假者、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破产、入狱都不足惜:如果当年的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问题不是采用遮掩而是放大的方式的话,还会有后来的“瘦肉精”事件?更何况,现在在“假洋鬼子”的示范下,“真洋鬼子”已经露出国产充进口的迹象了,有钱人谁还会在境内消费?亡羊补牢犹未晚矣,经济高速发展中显现的问题只要能够正确面对,都能逐步解决,今天的损失已经造成,如何避免明天进一步的损失值得思考。

    再沉默下去,一切都将悔之晚矣。清朝《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作者吴研人如果活到现在,估计要增加一篇了:目睹经济之怪现状了,只是,无辜的达芬奇本人要哭了!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发改委央行牵头建国家信用体系


网络 2014-05-09 22:11:19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