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省商务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启动为期半年的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在此次整治中,监管部门将全面推行酒类经营“黑名单”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为“放心酒”流通保驾护航。
7月11日,省商务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启动为期半年的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在此次整治中,监管部门将全面推行酒类经营“黑名单”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为“放心酒”流通保驾护航。
按照酒类经营 “黑名单”制度,宾馆、饭店、超市、酒吧等经营单位和其他酒类批发零售企业,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酒品,将被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在“山西酒管网”及新闻媒体公示。
与此同时,《酒类流通随附单》作为酒类产品的“身份证”,可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省商务厅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凡酒类批发经营者,批发酒品必须认真填写《随附单》;酒类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购进酒类商品,必须索取《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必须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没有《随附单》的酒类商品,严禁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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