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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推网购先行退赔机制 商家消费者同担诚信考验

来源:通信信息报 2011-07-14 11:56:51

网络买卖本应如同现实交易一样,物品满意且价格合适才能成交。但网络买卖又不同于现实交易的是,双方是在空间中进行交易的,双方都承担着诚信的考验。   随着网购的日益红火,安全、买卖纠纷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并广受消费者诟病,尽管监管新招频出,

  网络买卖本应如同现实交易一样,物品满意且价格合适才能成交。但网络买卖又不同于现实交易的是,双方是在空间中进行交易的,双方都承担着诚信的考验。

  随着网购的日益红火,安全、买卖纠纷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并广受消费者诟病,尽管监管新招频出,但解决网购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一劳永逸。近日,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先行退赔”机制,消费者只需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就可先行获赔货款和来回运费。业内人士预计,作为第一个由独立第三方主导的退赔机制,此举势必掀起一场网购行业的“信用革命”。

  “先行退赔”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利益

  有关网购的投诉迅猛增长,消费者在纠纷中又面临取证难、退款难、索赔难等问题,严重影响公众信心,危害市场秩序及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消费者的心理是,对物品不满意退货是天经地意的,是属于正常的退换货范围内,而最终却因商家各种理由一再拖延,这难免会大大降低消费者团购的热情,这是不利于网购业的发展的。

  业内人士表示,在经历了产业初期的野蛮生长、千团大战的洗礼之后,团购市场逐步发展成熟,渐渐过渡到了市场整合阶段。一些靠欺诈、注水等手段人为制造的团购品牌,有可能在这轮调整中被有实力的企业拉开差距,甚至被淘汰。

  其实对于网购中存在的问题,各方一直都在积极努力地解决中,只是有的颇有成效,有的则备受争议。如美团网今年以来推出了若干消费者保障措施,有“7天内未消费,无条件退款”、“消费不满意,美团就免单”等。据了解,美团网70%左右的新用户都是由老用户介绍过来的。由此可以看出,现在团购不纯粹比拼价格,强调服务的举措更能在消费者层面产生较好的口碑。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家的良好口碑比什么都重要。

  而之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出台的“后悔权”则备受争议。所谓“后悔权”即由“非固定场所”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30天内可以退货。也就是说,今后买家网购商品将拥有“后悔权”。然而,在真正试行过程中,部分卖家还是想方设法地避开“后悔权”,让买家无法动用“后悔权”,最终消费者退货难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那么,此次广东首推的“先行退赔”是否和之前的“后悔权”如出一辙?

  所谓“先行退赔”,就是在不问谁对谁错、不作任何裁判的情况下,广东网商协会作为独立第三方,只要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初步证明材料,就可把货款和来回运费先行退赔给消费者。看来,广东首推“先行退赔”机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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