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集团有限公司持牌人张振涛,涉嫌犯信用证诈骗罪、行贿罪被提起公诉。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张振涛伙同王康(已判决)于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间,利用控制的
上海皓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集团有限公司持牌人张振涛,涉嫌犯信用证诈骗罪、行贿罪被提起公诉。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张振涛伙同王康(已判决)于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间,利用控制的上海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某集团有限公司,虚构上述两公司之间做进口贸易等事实,采用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骗取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集团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并使用伪造的商业发票等附随单据等方式,诈骗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证资金共计2.5亿余元。
此外,张振涛在担任上海皓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上海某有限公司股东期间,于2007年6月和8月为骗取两公司在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开具信用证进而达到非法占有信用证项下资金的目的,先后给予原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进出口贸易部总经理董跃进和原北京中润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连龙(均已判刑)笔记本电脑、港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振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应以信用证诈骗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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