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29日发布报告称,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环境和条件的制约是推进个人所得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目标的主要障碍。 报告称,我国个税的改革目标定位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报告称,我国个税的改革目标定位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迄今已经跨越了“九五”“十五”和“十一五”规(计)划,并写入“十二五”规划,但目前,这一改革目标仍停留于研究层面,未获得实质性进展。
报告副主编、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介绍,“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是要建立在纳税人个税申报的基础上,但我国目前的个税征管机制,仍停留在间接征收、截流管理的水平,也就是从源征税、代扣代缴。
报告建议,可采用“渐进式”方案推进个税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目标,对已经进入自行申报范围的纳税人先实施综合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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