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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监管要建“黑名单”

来源:东方今报 2011-06-26 00:33:12

记者23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该办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全面部署。

    记者23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该办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环节监管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完善酒类生产许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原酒流通管理,对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或原料数量与根据实际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要深入追查。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相关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外购及自酿或调配酒类的管理,督促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强化对酒类包装材料生产和回收的监管。严格酒类进出口监督检验和产地核查,严厉打击酒类走私行为。加快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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