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比工商局“诚信”头衔更难得可贵
来源:中国网
2011-06-22 11:40:16
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工商局获悉,2010年度贵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确认工作完成,834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该项殊荣。8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未参加复核或不符合确认标准被撤销其贵阳市“守合同、重信用
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工商局获悉,2010年度贵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确认工作完成,834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该项殊荣。80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未参加复核或不符合确认标准被撤销其贵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头衔。
在此次的命名结果中,我们欣慰看到一些新增加入选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同时,更需对因未参加复核,而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进行深思。
要参加申报贵阳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选秀”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然免不了精心准备一翻。这一翻的精心准备,就表层而言,自然是为了“守合同、重信用”头衔,更深层次剖析,当然是为了以工商局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牌匾去在消费者身上做文章,其目的就是为了“盈利”。
当然在商言商,商家为了追求盈利固然没有错,但问题是以怎样的方式去实现盈利,如果拿着工商部门的“诚信”牌子去做生意,这从社会诚信道德范畴而言,本身就有不诚信的嫌疑。更况且,工商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主要以申报单位的书面材料为主,这种评比自然避免不了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此“殊荣”而有不择手段给自己“戴高帽”而在资料“掺水份”,如果当评比结果不切实反映个体工商户的常态工作时,这样评价方式本身就不能让人信服。
而反观那些自愿放弃申报确认“守合同、重信用”而被摘牌的企业和工商户,他们不热衷于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称号,并不代表他们就放弃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恰恰相反,我们更倡导那些不热衷牌子,却在市场活动过程中有诚信“自律”的企业。因为只有当诚信“自律”在企业和主个体工商户主形成自觉的意识形态时,才能杜绝为了一味追求“盈利”而违反市场法律法规,不履行合同履约、肆意践踏社会诚信道德的不良行为的出现,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守合同、重信用”的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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